根據全國會計考辦的統一部署,200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2006年5月20日、21日舉行。現將常州考區的報名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資格檔次 |
學 歷 要 求 |
會計工作年限要求 |
初級資格 |
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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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級 資 格 |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 |
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 |
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 |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 |
取得碩士學位 |
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 |
取得博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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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報名基本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會計工作年限算至2005年12月31日。
二、 報名時間:2005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三、 報名辦法: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已參加2005年度考試并取得部分中級科目合格成績的,尚須攜帶200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準考證。
在會計工作崗位(含與所在單位有聘用關系的不在崗人員)的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和上述證件應經所在單位財務、人事組織部門審核,并簽署意見、蓋章,由單位或個人按下列渠道進行報名。
1、 市國家機關、市屬、省屬企事業單位,按行政隸屬關系或原管理渠道到市屬主管部門、集團公司、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報名;
2、 部屬企事業單位、市直屬外商投資企業、市直屬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無其他歸口管理的市屬其他企事業單位的報考人員,在恒利大廈A座六樓集中報名;
3、 金壇、溧陽市及市各區所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的報名工作由各轄市、區財政部門負責。
不在會計工作崗位且與任何單位不存在編制關系或聘用關系的人員,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戶口簿或暫住證等證件,在常住戶口或居住(持暫住證的暫住人口)所在地的轄市、區財政部門報名。
四、考試級別與考試科目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中級資格考試科目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五、收費標準:
報名費:每人10元;考試費:每門42元。
六、違紀處理
凡發現報考人員偽造學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資歷證明的,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會考[2005]7號文件規定處理。
常州市財政局
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